They were not much different from the Aboriginals today.
However since they came in contact with the outsiders earlier, they were the first to adapt to writting (Singkang writting of Siraya tribe, created by Dutch who wanted to translate Bibles. It was used well into Qing dynasty).
Also it meant they were similated by Han or forced to relocate.
You should go through this thread:
http://www.chinahistoryforum.com/index.php...opic=283&st=150But if you can read Hanji, this is a detailed study from Dutch, Qing and Japanese documents on Taiwanese Aboriginal Populations, including PingPu tribes.
If you can read Hanji, the following study is pretty detailed.
荷據時期有戶政登記者就有10萬
1640年後的「番」口約55萬, 依據台南地區1635年12月18日及屏東地區
1636年2月4日的7條荷番協議,約6萬降荷編入戶籍,為荷蘭國籍,1654年降
者增為10萬,但是稱為「土番」。
鄭時歸順的有21萬
1661年平埔、山胞約有63萬,依據荷蘭降書陸續降鄭漢化者21萬,但仍
註明為土番,與歸化的原住民及閩客有所區別。歸入鄭氏戶籍的台灣原住民
有12,727戶,估計為6萬人(可能是最初降荷那一批人的後代),稱為民,是台
灣第1批的假漢人。
200多年前滿清把台灣人全改為中國人
1683年原住民約有71萬,依鄭克塽降表降清入其戶籍、國籍者6萬,稱為
民(漢人),與閩客沒有區別,其餘65萬仍註明為土番。雍正 8年(1730) 許良彬
奏報台灣番社新舊歸化至少60萬人。1756年滿清把土番改稱社番,1777年社
番83萬改稱民,只要原住民歸順漢化者,就視為漢人(見下表台灣人由番變漢
的證據)。當時漢化者83萬,不漢化者尚有近百萬,但台灣血統從此被竄改,
歸順1個就竄改1個,後代子孫焉能得知血統真相?
滿清戶籍登記,1811年台灣總人口為194萬,1893年為254萬,這裏面絕
大多數是原住民。第1, 真正閩客的戶籍地是中國,若有轉籍也不可能很多,
因為來台者多是居無定所的「羅漢腳」,連住所都沒有何來戶籍?所以,台
灣戶籍上所登記的,多是台灣人而非中國人。若閩客也記為台灣人口,就重
複登記了,不可能如此。第2, 清末台灣人口254萬,這和由清初的原住民數,
依已知的人口成長率計算得到的數字相差不多。可見,清末台灣原住民已有
兩百多萬,到現在應接近兩千萬,誰說台灣人不是原住民。其他證據還很多
詳見本網站 www.taiwannation.com.tw 「政治內幕」新聞第16期。
台灣人由番變漢的證據
年代 府志或奏摺戶口報告辭 出處
康熙22年(1683) 口 16,820,另八社土番口3,592 台灣府志
康熙30年 17,450,另八社土番口 xxx 台灣府志
康熙35年 17,773,另八社土番口 xxx 台灣府志
康熙40年 18,072,另八社土番口 xxx 台灣府志
康熙45年 18,562,另八社土番口 xxx 台灣府志
康熙50年 18,827,另八社土番口 xxx 台灣府志
雍正 8年(1730) 番社新舊歸化至少60萬人 許良彬奏摺
乾隆16年(1751) 民戶并鳳山縣八社土番xx 喀爾吉善奏摺
乾隆17年 民戶并鳳山縣八社土番xx 喀爾吉善奏摺
乾隆18年 民戶并鳳山縣八社土番xx 喀爾吉善奏摺
乾隆19年 民戶并鳳山縣八社土番xx 喀爾吉善奏摺
乾隆21年(1756) 土著流寓并社番 660,147 喀爾吉善奏摺
乾隆28年 土著流寓并社番666,040 定長奏摺
乾隆29年 土著流寓并社番666,210 定長奏摺
乾隆30年 土著流寓并社番666,380 定長奏摺
乾隆32年 土著流寓并社番687,290 崔應階奏摺
乾隆33年 土著流寓并社番691,338 鄂寧奏摺
乾隆38年 土著流寓并社番765,721 余文儀奏摺
乾隆42年(1777) 土著流寓民戶 839,803 鐘音奏摺
乾隆43年 土著流寓民戶 845,770 黃檢奏摺
乾隆44年 土著流寓民戶 871,739 富綱奏摺
乾隆46年 土著流寓民戶 900,940 楊魁奏摺
乾隆47年(1782) 土著流寓民戶 912,920 雅德奏摺
乾隆48年 土著流寓民戶 916,863 雅德奏摺
日本依據馬關條約變台灣人為日本人
依據1895年的馬關條約,2年內不遷出台灣者視為日本國民,根據此約,
日本政府做成中國人退去令。1897年馬關條約中國人退去令屆滿時,台灣人
口當在254萬人以上,但僅6,456人回中國,足見台灣人之中,真正屬於閩客
血統者的確很少。但日人以台灣人所操口音及自報資料為依據,把原住民的
籍貫改為福建或廣東,進一步弄亂台灣人的血統記錄。今日台灣人之所以會
自認為是閩客,除了滿清的強迫漢化以外,日本的上述錯誤也有很大的關
係。
1945年中華民國非法改變台灣人國籍
1945年中華民國以開羅宣言做為條約,宣稱台灣已交給中國,就像日本
聲稱依據馬關條約台灣已交給日本一樣。但中華民國自知「開羅宣言」是假
的,不能做為變更台灣人國籍的依據,所以用自己的行政命令充數,而不敢
用開羅宣言。可悲的是,到現在,台灣人拿的是中華民國身份證、護照,卻
沒有人去追究其合法性,致令中國人變本加厲的欺負台灣人!
中華民國非法變更台灣人為中國國籍,逼迫陳水扁、張俊雄承認自己為
中國人的依據是「行政院」自己定的命令。那就是,1946年1月12日行政院節參字第01297號訓令,上面寫著:「查台灣人民原係我國國民,以受敵人侵
略,致喪失國籍。茲國土重光,其原有我國國籍之人民,自34年10月25日
起,應即恢復為我國籍」。陳、張都是在地的台灣人,不知有何感想?聽說
陳水扁自認為是福建詔安的客家人、漢人,但作者研究出,他是麻豆社平埔
族,不是客家人。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台灣人不要再錯下去了,否則被中
國羞辱是咎由自取。
2.從「人口成長」證明台灣人是原住民
九成台灣人有平埔或山胞血統
這個標題似乎很聳動,但卻是事實。原因是滿清據台後,一方面禁止閩
客渡台以防作亂,一方面化生番為熟番,化熟番為漢人,使在台灣的人真正
閩客很少,而假漢人到處都是。
嚴罰和重稅禁止閩客偷渡
禁渡的方法是嚴罰和重稅,例如,偷渡被查獲者處罰100大板,船東流放
黑龍江,責任區官員降級。合法在台設籍者課以兩倍於中國的人頭稅(稱為丁
銀),例如,乾隆元年的「諭減台灣丁銀」中言及,「台灣丁銀一項,每丁徵
銀四錢七分;再加火耗,則至五錢有零矣。查內地每丁徵銀一錢至二錢、三
錢不等,而台灣加倍有餘」,因此寧可設籍中國流寓台灣。
台灣人不肯漢化者課重稅
化番為民的手段也是重稅。歸順番不漢化者繳鹿皮,稱為輸餉,以低價
折算,稅負最重。漢化者(薙髮、穿衣)的稅負次之,平均每丁繳谷1石3斗,
每石谷折價才3錢6分,中華民國的肥料換谷手法與此相同。這樣算出的稅負
每丁只有4錢5分,看起來比閩客的4錢7分還低,好像是優待番人,事實不
然。當時谷價,便宜時每石7錢,貴時1兩6錢以上。所以漢化者的丁銀,每人
高達2兩。番人為了節稅,只有勤學閩客語言、以漢姓到官廳登記為閩或客,
成為國民享受國民待遇。未登記者在乾隆23年及道光、光緒陸續賜漢姓澈底
漢化,使台灣的平埔及山胞無一不是漢姓閩、客!
台灣人不肯漢化者徭役重
徭役,番人更重,10倍於閩客。雍正2年「藍鼎元與吳觀察論治台事宜
書」說,「土番頑蠢無知;鳳山以下,諸羅以上多愚昧渾噩,有上古遺意。
然皆供辦車輛,策應兵役,以及差徭絡繹,走遞公文,勞苦較民十倍」。
台灣人不肯漢化者田被搶去餓死
不管是稅負或徭役,都是番重民輕,訟案方面也是偏袒閩客。道光年噶
瑪蘭通判柯培元的「熟番歌」言及此事:「人畏生番如猛虎,人欺熟番賤如
土,強者畏之弱者欺,無乃人心太不古!熟番歸化勤躬耕,山田一甲唐人爭,
唐人爭去餓且死,翻悔不如從前生!竊聞城中有父母,走向城中崩厥首,啁啾
鳥語無人通言不分明畫以手,訴未終,官若聾,竊視堂上有怒容,堂上怒,
呼杖具,杖畢垂頭聽官諭。嗟爾番,汝何言?爾與唐人吾子孫,讓耕讓畔明
弗遵?吁嗟乎!生番殺人漢人誘,熟番翻被唐人醜?為父母者慮其後!」。人口成長模型顯示台灣血統真相
台灣人為了生存只好忍辱自滅血統以求偷生。可是這段悲慘的歷史已被
湮滅,尋根的研究工作,只能從殘缺的資料中努力耙梳推知全貌。它們是歷
代開墾田畝面積、片斷的統計,古人的遊記、官員的奏摺、學者的研究報告
等。為求研究結果正確,作者建立了「台灣人口成長的模型」(見本節末)
,時間從1624年荷據開始至1995年為止,共371年。模型中,設立檢查點,共
有十點。在每一個檢查點,分別估算漢蕃人口,結果是,94.2%的台灣現住
人口都有原住民血統。不是純平埔、山胞就是和閩客的混血種,只有5.8%的
人口是純中國人。這和一般以為台灣人都是中國人的印象完全相反。現在就
逐點檢查,看看為何會有如此令人震驚、翻案性的結果。
第1檢查點. 荷據的1624年,平埔30萬,山胞20萬,和佬數千人
「模型」的第一個檢查點是1624年。荷蘭人在這一年進入台灣,據估
計,當時的台灣原住民約有50萬,分別是平埔30萬,山胞20萬。和佬人有數
千。
在1624年之前閩人來台甚少,據荷蘭水手說,那時有許多閩籍移民和平
埔族的女性結婚。不過大多數的福建流民是農民,春間來台秋收返回,工作
是幫傭性質,流動性很大,多未在台留根。1636年荷人巴城日記也証實,當
時在台閩人,向來是無業遊民。爪哇僑領蘇鳴崗留居台南之後,獎勵農業,
閩人才開始定居,以種甘蔗為主。1644年清兵入關,1648年兵至福建,不但
戰亂而且發生飢荒,約8千人來台,亂後又全數離去,這說明了台灣並不適合
「漢人」居住,若有選擇,他們也會離開。簡單的說,他們不認為台灣是他
們的家。這和中國人所宣傳、教育下一代的說法──中國人熱愛台灣,是完
全相反的。
荷據時在台華僑佔台灣總人口僅1~2%
瞭解此一背景之後,讓我們檢視蕃族人口。根據日本學者及台灣官方的
估計,是時,平埔族及高山族各為20萬人。人口年增率概以0.7%計算,從檢
查點一到檢查點六(1811年)全部相同,這個人口年增率是偏低的估計。因
為同時期中國全國的人口成長率平均為1.054%,福建為0.717%,不管和中國
或福建的平均人口成長率相比,本模型所採計者均較低,所以蕃口被高估的
可能性很小。至於閩客人口,多係農民,仰賴土地生活,其估計係以每甲土
地可養活3.3人為基礎,所有已開墾田園甲數乘以3.3,得到的就是閩客人數。
每甲養活3.3人正確嗎?從檢查點2、7的人田比例中証明正確。另外,從實際
狀況來看,當時農作年僅一熟,每甲的年收穫量頂多兩、三千斤稻谷,每甲
養3.3人已可能是高估,所以用每開墾一甲代表3.3個閩粵人口不會低估。
第2檢查點. 鄭據的1661年,平埔31萬,山胞25萬,混合 2 萬人
在1661年(第二檢查點)時,依0.7%的人口成長率,山胞應有25萬,平埔
38萬。因為鄭軍入侵騷擾的對象多為平埔族,荷蘭暴政的對象亦然故平埔人
口僅估為31萬。閩人的計算方面,荷蘭在這年投降鄭成功,留下已墾土地
8,403甲,以本模型每甲3.3人估計,應不超過2萬7千,荷據末年則僅有幾千
人。荷蘭長官揆一證實了這個估算法正確,也證實閩籍婦人很少,就地娶番
婦者很多。因此,這兩萬多人之中有多少是純血的閩種無法分辨,只好以
「混合」處理。
被忽視的台灣
這些事實,在荷蘭駐台最後一任長官揆一所寫,「被忽視的台灣」中有
所記載。他說,當時除婦孺外,台灣有漢人壯丁2萬5千人。依台灣官方的文
獻會推定,婦孺應有九千人,合計為三萬四千人。但是這個人口數字扣掉漢
人傭工,而土地扣掉平埔人所墾的一小部分後,得到,每甲約當的人田比仍
是3.3人或者更少。荷蘭據台的最後一年,漢人則僅有幾千人。
必須注意的是,荷據時,平埔人仍以打獵為主,農耕為輔,因此需要廣
大土地做為天然鹿場。開墾意味著鹿場的縮小,獵獲量當然減少,為了生活
必須參與開墾。這個隱藏的現象,到了滿清時代完全顯現出來。可是以中國
為主體的歷史,把開墾全歸功於漢人,原住民好像是旁觀者,顛倒事實。所
以若一直以官方記載已墾田數乘以3.3做為漢人人口數計算,必然是個大錯
誤。此事在乾隆年完全明朗,因在鄭成功時蕃人仍以打獵為主,以墾田甲數
換算閩客人口仍屬正確。
鄭據時華僑佔台灣總人口不到4%
鄭成功到了台灣,沒收荷蘭人開墾的田園,佔據了平埔人西拉雅族的土地,一部分「蕃人」被迫從所居住的台南新港遷至左鎮及高雄旗山。原住新港以東的一支平埔人則遷往玉井。被中國海盜林道乾所屠殺的是西拉雅族,被海盜之子鄭成功所欺凌致有家歸不得的也是西拉雅族。這一族最先和中國接觸,受害也最深,不知道該族的後代,還記得這段歷史否?或者已經如李登輝評二二八,只向前看不向後看了?回想起來,當時的平埔和山胞加起來至少有62萬人,鄭成功入台初期才有三萬兵,若原住民團結起來,要趕走這個海盜之子並非不可能,歷史總是遺憾的多。
第3檢查點.清據初的1683年,平埔41萬,山胞30萬
康熙22年(1683)滿州人打敗鄭氏,只佔領台南及半個高雄。此時,照
人口模型以0.7%的人口成長率估計,山胞約30萬,平埔36萬多,因戰亂關
係,平埔只估為35萬。山胞因不受影響所以不予減估。平埔和山胞相加有71
萬,這是第三個檢查點。而鄭時總共開墾田園18,454甲,依每甲3.3人估計,
閩籍平民應有六萬多,軍人及官員不算。但鄭亡之後,不分軍民或官員,全
都被滿清遣回中國,只留下平埔、山胞和平埔女婿。所以,清據初期,台灣
全是「蕃族」血統。這些事實,一五一十的記在文獻裏。
康熙27年至乾隆21年(1688~1756),是閩客移民的決定時期。當時的開墾
土地累計甲數為:康熙32年26,460甲,康熙49年30,110甲,雍正13年50,517
甲,乾隆9年53,185甲,乾隆21年61,967甲。平均每年開墾數百甲至兩千甲,
乾隆年代比康熙、雍正年代多。在閩客血統方面,從文獻得知,直到雍正初
年,閩客有配偶者才一千多,其中配偶屬番的還不知有多少。雍正十年開放
閩客回閩粵攜眷,直到乾隆初年停止。之後又開放兩次,乾隆26年停止。前
兩次,來台眷屬僅有三萬人左右,包括父母兄弟妻子兒女。第三次(1761年
止)則僅兩百多人。眷屬來台遽減,顯見當時的台灣已非淘金之地。而接來的
眷屬當中,女性必然是少數,這是移墾社會必然的現象,估計在六千至八千
人之間。
在這段移民的黃金時期,閩客婦女來台者不到一萬人,其中,根據記
載,還有嫁給蕃人者。就算閩客婦女有一萬,也全部嫁給閩客傳純種,就當
時(1756年)而言,原住民人口已有119萬,純閩客所佔總人口比例為2萬比119
萬,1.67%而已。1756年之後必然融入98.33%的原住民血統中,台灣有純閩
客血緣者,實屬鳳毛麟角。有人以為1789年設立官渡、廢止禁渡禁攜眷後,
閩客來台人數必然大增,事實不然。第一、1761年開放攜眷僅來兩百餘人,
透露台灣非移民的天堂。第二、人口統計顯示,1811年後的成長率,每年僅
0.3%,屬於自然增殖,沒有移民。第三、1834、1838年道光重申嚴禁偷渡,
而1874年沈葆禎的奏摺指出,「山前一帶,雖蕃息百餘年,戶口尚未充裕,
內地人民向不准逾越,近雖文法稍弛,而開禁未有明文」,所謂的廢止禁
渡、禁攜眷,只是「稍弛」而已,到1874年止,滿清對解禁仍不放心,閩客
血統僅為台灣全體的1至2%應可確定。對於血統有上述輪廓性的瞭解之後,
回頭我們再來檢視和血統有關的滿清文獻。
「台灣省通誌」提及,早在入台前的1656年,滿清為實施對鄭經濟封鎖
而頒佈禁海令,「片板不許下水,粒貨不許越疆」。1661年鄭氏據台,滿清
更進一步實施遷界,北起遼東,南至廣東,所有海岸地區二、三十里的居
民,必須向內陸遷移,堅壁清野,以期鄭氏「海上食盡,鳥獸散」。因此,
本來多是光棍的鄭軍求偶更難,除非娶蕃婆,來台平民亦然。而鄭氏移交滿
清的田園有18,454甲,依每甲3.3人的估計,意味著可以養活六萬多。但實際
軍民只有3~4萬。據聞,這些人是「難民與流氓集團」,對台灣懷著五日京
兆之心,和荷蘭時代來台那批初無二致。想成家,結婚對象不挑剔,不結婚
也無所謂。因此,娶蕃女或是獨身是最普遍的現象,猶如現在的老芋仔,在
台灣留下純漢種的可能性相當低。
滿清一到台灣就把和佬趕回中國
即使鄭時移民所傳純漢種,但因滿人來台之後,立即把鄭氏官僚、家眷、軍隊及漢人遣回其國內,斷絕反清禍根,可能一人也不留。據「華夷變態」敘述,1688年的台灣,僅有數千漢人居住。這些漢人可能是1687年偷渡來台,想搶先佔有鄭氏所留下已開墾的土地的那一批粵籍亡命之徒,或者是娶了平埔妻而獲准留台的閩籍移民,或者兩者都有,不得而知。但是可以確定的是1688年時,在台漢人僅數千人,而原住民已有七十多萬,加上禁止攜眷的聖旨,你認為這幾千個漢人即使留下來了,他們的結婚對象會是誰?
漢蕃的人口及性別比例有如上述,而土地開墾的情形在郁永河的「裨海紀遊」裏,有此記載:1697年時,台南縣佳里鎮以北的平地,全都是平埔人的部落,幾無漢人足跡。可是1693年的「台灣府志」等卻記載著,嘉義縣開墾了8,866甲,這表示了平埔人(洪安雅或貓霧拺等)或被招贅入蕃地的和佬,為了生存,不得不把原來打獵的鹿場、麻地闢為農田,因為他們的人口從荷蘭入台算起,已增加了五成以上。「台灣府志」的此項記載,也證明了前文所說,墾荒不是漢人的專利,把所有開墾農田甲數都乘以3.3計算漢人口確是嚴重高估。因此,我們必須在本模型中扣掉平埔人所開發的才可糾正錯誤。
平埔族人被學者專家誤解
文獻會統計,在康熙四十九年(1710)時,台灣的開發,除鳳山、台南、嘉義已完成之外,尚包括雲林、及一小部分的彰化、台中、苗栗、新竹、桃園等地,面積共為3萬多甲;1717年,偷渡滲透的「先鋒」部隊到達台北。郁永河告訴我們,1697年時台南以北,除了平埔人的聚落(稱為蕃社)以外,都是一片蠻荒的原始狀態,開墾不易,不見閩客蹤影。短短的13年間,不但滲入了嘉義、雲林,而且一路北上直到桃園,每個大聚落都有開墾的痕跡,七年之後到達台北。依照中國學者的說法,這是偷渡犯大量湧入的結果。可是他們都忘了,1717年時的原住民人口,估計有九十多萬人,將近荷蘭時代的兩倍,即使中國流民不來,他們的生活空間已經縮小了一半,若開墾全為漢民所為,則平埔的生活空間只剩四分之一。這是假定原住民也是以農為生得到的結論。若他們仍以打獵為生,山胞可能還無問題,平埔族的蕃社因都已被墾完,動物也被趕走,生活空間等於零,他們大部分必然投入開墾。由滿清的記錄上只看到小規模的平埔族遷移,而且還是1744年以後的事來看,平埔人必是留在原地漢化拓荒,因此被算為閩客人口,而事實上是平埔族。因為該族當時的人口有52萬以上,而且土地所權都在他們手上,滿清政府也禁止漢人進入開墾。清乾隆朝巡台御史六十七所繪,「番婦負子操犁圖」、「番人插秧圖」等可為明証。
閩客無田可墾尚可回中國,蕃人不墾就沒飯吃
假使平埔族自己不開墾,蕃社的鹿場、麻地,有可能像鄭成功時,被中國來的軍民當成荒地而被霸耕,台南西拉雅族有人退入山中討生活,就是活生生的例子。除此之外,鄭軍在恆春、鳳山、嘉義、斗六、彰化、台中、新竹、台北、基隆等地侵佔平埔人的土地謂之屯田的歷史,使嘉義的洪安雅族、彰化的貓霧拺、台中的巴宰海、拍瀑拉、新竹的道卡斯、台北的雷朗、凱達格蘭等平埔族人,不得不提高警覺。因為他們還摸不清滿州人的底細,好歹先開墾了以後才有理由佔有,免得鹿場荒著被徵收。因此,這些證據顯示,平埔人害怕田地被沒收才是台灣開墾的原動力,不是閩客。閩客在台灣無田可墾還可回去中國,平埔人若無田可墾就無路可走。因此,中國學者的論點似乎是站在中國政府想強佔台灣的立場做出發點,不是根據客觀的事實做推論,實在使人感慨文人竟也無法保存學術良知。
康熙時華僑蕃人混居難分,但也佔不到總人口的10%
若台地全為閩客所墾,則此時至少應有3萬餘閩客男子在台灣。然而我們知道,從1656年起至1732年第一次解除接眷令為止的76年間,他們除了和蕃女牽手之外,只有光棍到死。這個事實有藍鼎元1728年的「經理台灣疏」為證:
當時的台灣「自北路諸羅(嘉義)、彰化以上,淡水、雞籠(基隆)、山後千有餘里,通共婦女不及數百人;南路鳳山、新園、瑯嶠(恆春)以下四、五百里,婦女亦不及數百人」。這兩個地區當時已開墾萬餘甲,每甲以3.3人計算,可能的漢人應有3萬餘光棍,因為婦女總數才一千多,約佔男性的3%。97%的男性不娶蕃女不能傳宗接代,娶了蕃女,後代已不是純種漢人而是半蕃。所以我們得到的結論是,若地為蕃所墾,則依每甲3.3人所算出的人口應屬全蕃,若地為漢墾,算出的人口屬於半蕃,都不是漢人,只是這些半蕃因為父親的關係而冠漢姓,如此而已。但是,據瞭解,半蕃及其後代都認為自己是漢人,殊不知身上蕃血可能已有99%。
第4檢查點. 乾隆前期1756年,平埔69萬,山胞50萬,混合5萬人
乾隆21年(1756)是本模型第四個檢查點。這一年,累計土地開墾並無確切數字,只含糊知道21年至27年為61,967甲,因此以6萬甲當做本年的累計開墾甲數。而台灣的總人口,從1756年起才有官方的奏摺被發現(在此之前的人口數,似多只計算已婚成年男性),但只有總數,不分男女、種族,要為台灣血統尋根,必須從總數中去分析。
這年閩浙總督喀爾吉善有關台灣人口的奏摺這樣說:「台灣府屬實在土著流寓并社番共八萬四千六百一十一戶大小男婦共六十六萬一百四十七名口」。這是目前最詳細的官方資料,男女、漢蕃各多少無法知道。而奏摺上所指的「社蕃」係已歸順的平埔族,未歸順的,以及山地蕃,人口奏摺並不計入。雖然如此,閩蕃人口從本模型卻可分辨出來,那就是:以0.7%成長率估算此時的蕃口,得知平埔族有69萬,高山族50萬。此時的墾地已有六萬甲,乘以3.3,得到20萬(其中屬平埔族開墾換算而得者確定為14萬,剩下的6萬才屬閩客),三族人口共計125萬,這應是當時台灣的人口數,奏摺所報總人口才66萬尚缺59萬,顯然是未包括山胞的50萬所造成。漏列59萬的原因,或許是因當時的山胞只是歸化沒有薙髮,不能編入戶口吧。